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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马陆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小学+初中) 焦点速看

2023-04-11 11:49:47 本地宝

马陆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资料图)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嘉定新城普通第二小学、上海市嘉定新城实验第二小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2024年起,马陆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实施此政策。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由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由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3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

(二)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4月13日-4月28日。

登记对象及办理流程:

(1)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2)民办三级幼儿园(才之源幼儿园、爱你宝贝幼儿园、包桥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镇教委将指定登记老师与现就读幼儿园的班主任老师,共同完成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具体信息登记事宜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3)未在上海就读幼儿园适龄儿童(户籍地或居住地址在马陆)的家长可以选择以下2种方法之一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方法1: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原件,至马陆镇教委指定登记点沪宜公路2228号社保中心南侧招生咨询点办理登记。

方法2: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家长如实填写,相关佐证材料通过mlzjw1@163.com邮箱发送至马陆镇信息登记点。(邮件要求:文件以“幼升小(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家长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同时,家长获得“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告知短信。电子版《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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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教委、各小学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二、初中阶段招生

本镇公办初中采取居住地段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目前马陆镇区域内的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中学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2024年起,马陆镇区域内的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中学部)实施此政策。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3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马陆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的截止日。

5月20日,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按照当年度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三、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四、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4月7日起,本镇各公办义务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8日,镇教委通过政府网站、“马陆城事”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月10日,本镇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五、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马陆镇教委咨询电话:59156945

马陆镇教委联系地址:沪宜公路2228号社保南侧招生咨询点

附件1:

2023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三)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学生)。

(四)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人的兄弟姐妹。

(2)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上述(5)和(6),根据随迁子女父母积分通知书办理地点、购(租)房情况、缴纳社保金时间长短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入本镇公办学校,如遇本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综合具体资源情况,跨街镇统筹。

马陆镇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