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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前必须调解吗,开庭前准备有哪些

2023-08-08 00:47:14 法务网
一、

民事诉讼开庭前必须调解吗

民事诉讼开庭前一般必须要调解的。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资料图】

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二、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哪些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

三、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还能撤销吗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开庭之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撤销。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